中文 | English
当前位置: 首页  >  学生工作  >  奖励表彰

学生工作

奖励表彰

【通知】关于评选2015-2016学年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

编辑:   审核:   发布日期:2016-10-17

各位同学:

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,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、勤奋努力、争先创优,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,进一步推动我校校风、学风建设,学校将组织开展2015—2015学年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评选原则:

各项奖励的评审要遵循“民主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。

二、评选范围:

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。2016级新生(硕博连读生除外)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内。

三、评选条件:

各项奖励的评选工作原则上按照《学生手册》中《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规定》及《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研究生班集体、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团队的规定》(附件1)。

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可兼获。

四、评选要求:

1、各学院要坚持“民主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,宁缺毋滥,严格把握评选标准,按照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,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鼓励学生全员参与,广泛听取学生意见,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情况。

2、优秀学生/研究生评选比例为学生/研究生总数的10%,其中1%为优秀学生/研究生标兵,9%为优秀学生/研究生;优秀学生/研究生干部比例为学生/研究生总数的2%.基本条件如下:

(1)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标兵基本条件:
            a.优秀学生:评选当年的各门专业课、选修课优良率达到70%以上且无不及格现象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b.优秀学生标兵:评选当年的各门专业课、选修课优良率达到80%以上且无不及格现象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c.“优秀学生标兵”与“优秀学生”二者不兼得

(2)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条件:
            a.必须在评优当年担任学生干部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b.各门专业课、选修课优良率达到60%以上,切无不及格现象。

所有材料需在2015年9月1日~2016年8月31日间获得。

3、凡经学院初评推荐的优秀个人要填写相应的登记表(正反面打印,研究生本科生填写各自表格材料),每人只需打印一份并按要求签署意见(辅导员、班主任、导师、院领导)、盖章(教学章和学院公章)上交即可。

4、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各项获奖单位的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,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学生个人,学生工作部将缩减该学院获奖名额,不再补报或调换。校团委也有优秀学生干部的分配名额,请各学院留意不要重复申报,以免造成名额的浪费。

5、请于2016年10月17日下午5点前提交以下材料:优秀学生/研究生标兵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电子版汇总表、学生个人纸质版申请表格(正反面打印、每人1份)。

2015级本科生纸质版材料交至至善园A203,电子版发到smxyftw2016@163.com,联系电话:81382892;

2013,2014级本科生纸质版材料交至中关村校区5号楼718办公室,电子版发到shengminggongyou@126.com,联系电话:68911544;

研究生纸质版材料交至中关村校区5号楼718办公室,电子版发到614410248@qq.com,联系电话:68911544。

注意:电子版格式统一为:【优秀学生标兵/优秀学生/优秀学生干部】+学号+姓名;

提交材料包括:电子版(申请表+打分表+汇总表),纸质版(申请表+成绩单)


Baidu
sogo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