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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开展2013-2014学年度金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编辑:   审核:   发布日期:2014-09-10

“金宝奖学金”是由香港爱心人士谢王寿鴒女士捐资,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的专项教育基金,由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扶贫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。根据捐赠者意愿,2013-2014学年度,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在包括我校在内的北京地区五所高校开展“金宝奖学金”的评定工作。
  现将具体评定办法通知如下:
一、名额分配
  金宝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大学生,我校共8个名额。今年根据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要求,若去年获得金宝奖学金的学生无挂科、违法违纪等行为并且今年未毕业,原则上今年继续获得该项奖学金。如原获奖者不再申请该奖学金,空出名额原所在学院递补。
二、参评基本条件和原则 
  1、我校正式注册的大学本科女学生,家庭经济困难,本年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  2、热爱祖囯、拥护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,品行端正,无违法违纪行为;
  3、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学习成绩优秀;
  4、诚实守信、道德品质优良、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;
  5、家庭贫困、生活俭朴;
  6、本学年没有获得其他社会捐助奖学金。
三、奖励金额
  金宝奖学金每学年奖励3000元人民币/人。
四、申请与评审
  1、申请材料
  去年获奖并且今年继续获奖者和新申请者均需准备以下材料:
  (1)申请人须填写《2013-2014学年度金宝奖学金评定申报表》(纸质版一式两份)、《2013-2014学年度申请文章》(手写,纸质版一式两份);
  (2)2013-2014学年成绩单、证书复印件(一式两份);
  (3)各学院评定结束后填写《2013-2014学年金宝奖学金获得学生信息汇总表》(电子版)。
  2、评审程序
  (1)初评:各学院按照申请条件的要求对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提出推荐获奖学生名单,报学生工作处,由学生工作处审核汇总后报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;
  (2)复评: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对名单进行审核确定,并备案。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将奖学金获得者名单通知各高校,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。
五、其他事项
 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取消当年的评选资格,已经取得者,追回其奖学金及获奖证书:
  1、弄虚作假、谎报成绩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者;
  2、有挥霍浪费、请客送礼、吸烟酗酒等行为之一者;
  3、有违法违纪行为,受到党纪、团纪、校纪处分者。
六、截止报送时间
  请同学们于2014年9月16日14:00-16:30提交所需材料,纸质版材料交至5#718,电子版材料交至15110298055@163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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